发布日期:2015-10-26
2015年10月26日下午3:00,后勤服务楼205会议室,召开了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LED显示屏”制作与安装工程比选会。评标委员会由校财务处、科研处、国资处、后勤处组成。
参标单位为:
1)、山东省庆元电子有限公司,总报价:61539元;
2)、山东无棣华顺商贸有限公司,总报价:61939元;
3)、张家口天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报价:61676元;
评委依据评标文件,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书等技术资料评比,选择报价低且技术资料完善合理的比选人为中标人,视最低报价为中标人的最终报价。
通过评委综合评审,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最终比选中标人为:山东省庆元电子有限公司,报价:61539元。
上一条:进行重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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