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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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秋国庆及新生报到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4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中秋、国庆及新生报到在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我校“三严三实”工作部署,现通知如下: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向广大党员干部重申“九条禁令”,即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学校食堂相互宴请;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坚决禁止公款购买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等。

2.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简称“六条禁令”)的通知精神,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调度。各级党组织的纪委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规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并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及时上报校纪委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将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针对中秋、国庆和新生报到时间节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将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严处理。

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4187629;举报邮箱:jyjiwei@163.com

2015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