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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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4    


校纪[2016]5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五一、端午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推进全校作风建设,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各单位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收受礼金、礼品、电子购物卡、电子礼券等;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或者购物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过节收受节礼或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学校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利用报纸、网站等多种载体,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教育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反复强调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每位干部职工。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紧紧揪住“四风”问题不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反弹、防变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住“关键少数”,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令行禁止、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4187629 4187630

举报邮箱:jyjiwei@163.com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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