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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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15:4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纪委、河北省纪委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开会动员、网络宣传、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以及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重点查纠十个方面问题,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全校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及教师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规定,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纠十个方面问题,即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单位要将本通知、《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全覆盖、全知晓、无盲区。广大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形成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各级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要坚持“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4187629;举报信箱:jyjiwei@163.com

中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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