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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7日 10:4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9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通知精神,现就“五一”端午期间紧盯“四风”问题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严格遵守纪律。节日期间,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粽子等节礼;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上来,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和各级纪检委员要盯紧盯住“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师生举报。要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

举报电话:4187629(传真),举报邮箱:jyjiwei@163.com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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