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17
来源:时政新闻
[摘要]中央发布禁令问责力度加强,公务员系统“灰色利益”被触动,当官不易将成常态,专家称需要淘汰一部分“南郭先生”,不能让公务员成为特权阶层。
2014年公务员所面临的“禁令”将有增无减。1月15日发布的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中再次强调:严禁公款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查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行为纳入重点纠正范围。并要求,在查处的同时还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反腐败研究学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向南都记者表示,从2013年中央连发禁令及此次公报来看,当官不易将会成为一种常态。
中央禁令大部分与公务员工作生活相关
南都记者梳理,包括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在内,2013年至今中央先后已出台15个文件通知,以“严禁”“严查”的口吻砍除公务员的“灰色利益”。
15道禁令推出的时间,大多集中于2013年7月份之后。2013年12月禁令发布最密集,该月内公布了针对公务员系统的“禁烟令”、“殡葬改革令”、“禁摊派党报党刊令”、以及“公务接待禁燕窝鱼翅令”。
据统计,15道禁令所消除的“灰色利益”包括:豪华超规格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一般公务用车、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赠送月饼年货等节礼、公款印刷赠送贺年卡、公务接待使用鱼翅燕窝或香烟高档酒水、赠发土特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其中大部分与普通公务员日常工作和生活直接相关。中央在发布禁令的同时,大多还配套有问责措施。
1.《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培训期间不得公款互相宴请,不得集体聚餐吃请,不收受纪念品土特产。
2.《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纪检系统会员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3.《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禁止新建楼堂馆所,严禁豪华装修,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者清退。
4.中宣部等五部门发出的通知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严控会议规格,精简会议,不允许在风景名胜区开会。
7.《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8.《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9.《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
10.《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11.《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
1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13.《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14.《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15.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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