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1-04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31 17:51
1.承德市兴隆县蓝旗营镇党委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给予县委常委、蓝旗营镇党委书记柴文成党内警告处分。
2.衡水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张玉桥,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唐山市迁安市园林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郭志伟,值班期间饮酒并擅自离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保定市安新县工商联副主任科员章会生,为其外孙大办满月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中国联通邯郸市峰峰矿区分公司总经理孙鹏,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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