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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察厅公开曝光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5-01-19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16 15:17

1.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丁国声(副厅级),违规批准学院教职人员用公款旅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衡水市中医院院长田建军,违规收送节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秦皇岛市开发区工会主席陈永红,在担任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同意该局副局长解长远提议,用公款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购物卡及礼品,共计20万元,分别给予陈永红、解长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承德市质监局双桥分局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费及送节礼;该局违规向企业收取特种设备培训费46万元。给予该局局长王治平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5.保定市徐水县养路工区路政大队大队长王旭鹏,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邢台市威县妇幼保健院借赴山东参观学习之机公款旅游,给予该院院长于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石家庄市鹿泉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赵文勇,在企业兼职并从事营利性活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唐山市遵化市公安局侯家寨乡派出所所长单立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张家口市宣化区工商局违规发放福利,给予该局局长、党组书记马俊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邯郸市涉县索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郝金山,私自将该院救护车变卖给社会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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