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要闻

纪检监察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监察要闻 >> 正文

省纪委监察厅公开曝光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5-09-16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09-16 09:08

1.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医院借举办新院址落成仪式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院长李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廊坊市永清县信访局科员李浩,为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宴请下属及同事,并收受礼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信访局局长石文江、纪检组长伊文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保定市安新县端村镇党委书记杜春楼、镇长陈满成,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热力公司总经理蔡宏杰、副总经理黄长发、供热部部长王学忠、安监部部长崔立全,违规接受投标单位宴请。蔡宏杰、黄长发、王学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项目负责人崔立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邯郸市大名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副校长冯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石家庄市平山县公路路政管理站办公室主任韩宏宇,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衡水市故城县环保局虚开汽油费发票支付招待费,局长胡树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承德市承德县总工会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工会主席李福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沧州市肃宁县农业局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局长靳保全、副局长耿立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张家口市宣化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齐和营,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邢台市隆尧县固城镇卫生院院长王建强,违规接受药品销售人员安排的旅游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下一条:习近平: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