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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5-09-29    


来源:张家口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5/9/25

9月25日,张家口市纪委监察局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10起典型问题为:

1.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三级警长、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刘宏,工作期间浏览小说网页和汽车图片,给予刘宏行政警告处分。

2.市安监局审批科副主任科员、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曹志明,利用办公电脑浏览股票信息网页,给予曹志明行政警告处分。

3.张家口广播电视台计划财务部主任郝卫红,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2.34平方米,给予郝卫红党内警告处分。

4.张北县人民法院察北法庭庭长韩翔,工作日午间饮酒,给予韩翔党内警告处分。

5.张北县扶贫办主任科员庞海亮,工作期间上网看电视节目,给予庞海亮党内警告处分。

6.张北县政法委综治科科长陈相春,工作期间玩手机游戏,给予陈相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康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彦,工作日午间饮酒,给予王彦党内警告处分。

8.康保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科员王恩荣,工作期间浏览汽车网页,给予王恩荣党内警告处分。

9.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职工潘进库,公车私用,给予潘进库行政记过处分。

10.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朱捷,赴省人社厅参加培训时,违规乘坐张家口到石家庄的火车软席,给予朱捷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形势下,上述10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党性不强、思想麻痹、纪律涣散等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从小事小节做起,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处,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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