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2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3 07:31
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严重违纪案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张洪宝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转移违纪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在私人会所等场所接受宴请,借操办丧事、生日宴之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和说明找他人代持房产和企业股份、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等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等,利用职务影响长期纵容并帮助配偶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民营企业主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财物,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通报指出,张洪宝把政治理论学习视为“装潢门面”,雨过地皮湿,根本没有入脑入心,对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更是置若罔闻;目无组织,以“能人”自居,排斥异己;把奢靡生活、贪图享乐等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廉洁自律方面对自己和下属执行“双重标准”,心中没有戒惧、不知行止。
通报指出,张洪宝眼看着几年前还不知名的个体老板摇身一变成为大企业家,心里既艳羡又发酸,滋生了“我为他们赢得了好的发展机遇,收些款物就权当是对我这些年辛勤工作的一种补偿”的念头。于是他开始热衷于与身边的企业老板拉拉扯扯、勾肩搭背,刚开始只是几顿饭、几张卡,日积月累,越陷越深,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才办事,在东丽人称“宝爷”。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与私的界线、纪与法的红线,堕落为企业老板的私利“代言人”。张洪宝被审查后,东丽区有干部评价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自酿苦果自己尝”。
通报指出,张洪宝夫妇“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上演了一出贪腐“夫妻档”。对妻子的恋权贪财,张洪宝不教育、不管理,是非不分,放任纵容,利用职务便利为妻子揽生意,指示或“介绍”企业在其妻开设的公司采购物资。其妻吃惯“甜头”后,胃口越来越大,在张洪宝管辖区域内成立由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张洪宝亲自出马打通关系,帮助承揽高速公路工程材料供应生意。通过供应大批“冒牌”钢材,其妻大发横财,却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不仅如此,其妻还担任“收银员”,帮助丈夫收钱、收房、转赃,甚至直接向企业老板索要钱财,成为一个十足的“贪内助”。不少党员干部认为,张洪宝是因为“宠媳妇儿把自己害了”。张洪宝自己在审查期间也哀叹:“纵容无度生祸端,是非不分糊涂官”。
通报指出,张洪宝的违纪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间,没有人对其及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如果能早提醒、常警示,不至于由小过变大错、由“破纪”到“破法”。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必须始终把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心中,加强党性修养,严以律己,常修官德、常节私欲,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必须摆正自身位置,正确对待权力,干净做事、谨慎择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重视家风建设,明辨是非、以身作则,管好家里事、管住家里人,培养清正廉洁家风;必须落细落实“两个责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功夫下在平时,严以监管,知责履责,以严明的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天津市纪委)
上一条:省纪委监察厅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条:2016年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