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作出修订。此次修订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条例》印发后,各级党组织迅速传达,要求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本次《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则中明确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四个意识”纳入其中。
按照中央印发的通知要求,辽宁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学习领会入手,了解修订背景,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运用,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写进《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红线、定下规矩,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党上下形成‘一盘棋’、发出‘一个音’、坚持走‘一条道’。”河南省濮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表示。
重庆市渝中区区委书记黄玉林认为,本次《条例》修订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都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黄玉林表示。
认真学习还要付诸行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中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规定。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深刻汲取李春城等腐败案件教训,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四川省成都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纪律建设
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党纪处分条例规范的是全体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宣传、贯彻、运用《条例》不是纪委监委一家的事情,各级党组织应该担负起主体责任。”江西省南昌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明确责任担当。
“新修订《条例》把‘四种形态’纳入其中,不仅是对全面从严治党鲜活经验的提炼总结,也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明确信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条例》公布前不久,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七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板照村党支部书记伍廷意在扶贫信息采集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就在其中。《条例》学习中,六枝特区党委将条文内容与典型案例结合起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区党委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继续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六枝特区党委书记杨昌显表示。
立规矩抓执行,确保《条例》落地生根
对党纪处分条例再次作出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各地党组织必须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确保《条例》要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
云南省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校培训课程,并把学习和遵守《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更加具有针对性,不少条文列举出了具体情形,让我们基层党组织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区委书记张耀武表示。
“根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是要受到纪律处分的……”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福建省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党支部书记李建华在组织村“两委”成员学习《条例》时,提醒大家一定要心存敬畏之心,主动接受监督。
新疆和田地区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章立制,并认真对照党章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结合开展巡察监督、群众工作督导等工作,深入查找分析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福建省龙岩市委巡察办主任游东表示,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巡察组要把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监督内容,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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