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21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20
2019年5月19日上午,廊坊市委副书记李龙等人到辖区实地考察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当日中午应邀到该市某民营企业食堂接受宴请。此前,李龙还分别于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春节前,在该民营企业食堂宴请朋友。上述三次宴请餐费及酒水均由该民营企业承担。另外,李龙在2016年春节前接受宴请时,还收受该民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省纪委给予李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7月5日晚,沧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董海龙应该市某民营企业老板约请组织聚餐饮酒,费用由该老板承担。省纪委给予董海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条:王东峰在全省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上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下一条: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赵乐际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