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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9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冀驻教纪发〔2017〕2号),现就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自查自纠重点

(一)违规公款吃喝和大吃大喝。在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从豪华饭店、内部食堂转到企业办的高档小区一桌餐、一桌席;“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个人吃喝费用违规报销;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购买烟酒和高档食材等。

(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未批先建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场所等。

(三)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提供香烟和高档酒,超规定人数配餐;巧立名目列支接待费;将费用转嫁关联单位或个人等。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擅用封存公车;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

(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借机敛财;超标准操办;公款支付操办费用或个人礼金等。

(六)收送礼品礼金。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公款购买购物卡;收送电子红包等。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继续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自设项目发放;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

(八)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旅游;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接受企业、个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以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擅自改变出国任务、路线和日程等。

(九)文山会海。超规格、超范围、超标准组织会议,未按规定审批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没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不督办、不检查、不落实;执行发文规格篇幅有关规定不严,不履行审核程序,发文过多过滥,重复发文等。

(十)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和违规参加活动。深入联系点、下基层、调研超规格安排陪同人员和车辆;不深入实际,沉不下去,有调研无成果;接访“唱空城计”“找人代替”;未经批准擅自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十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针对性具体措施;筹划安排部署不接地气,与基层脱节,难以落实;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照本宣科、生搬硬套,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沟通协调不力;贯彻中央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包装粉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制造典型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严密组织实施,要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二)认真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对2015年以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结合日常检查、群众反映、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主动查纠,分析原因,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对问题轻微的,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严肃查处;问题普遍的,要完善制度,专项整治。

(三)及时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2015年以来梳理、查纠的问题,形成“一报告两清单”(自查自纠报告、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清单),二级单位经书记或院长(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23日前报送校纪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先发邮箱(hbjyjjs@163.com)。自查自纠报告内容要详实、数据要准确,避免空话、套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照有关规定和自查自纠重点内容,逐条回答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如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规定等。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列出自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分析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措施。四是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联系电话:4187629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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