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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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新生报到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0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确保教师节、新生报到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类产品或服务。

三、巩固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体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无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开展营销活动,师生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

五、认真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高校教师不得收受礼品礼金等六条禁令,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要求。

六、严禁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以教师节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代金券等,不得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各项纪律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师生员工;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自觉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学校纪委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4187629;

举报邮箱:jyjiwei@163.com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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