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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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育纪检监察 第二期

     发布日期:2015-05-28    


编者按:选摘几篇新闻报道,请各地、各高校、各单位认真研读,进一步认清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形势,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会议的安排部署,做好“破”与“立”两篇文章,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堵漏洞,一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正风肃纪;另一方面“零容忍”反对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教育部治理高校腐败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5-04-05

“深化高校招生问题治理;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严肃查处国家审计署移交的科研人员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的案件;以项目抽查的方式倒逼高校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治理;推进基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近日召开的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视频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列出了教育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不难看出,高校是重点关注的领域。

高校打虎拍蝇风雷正急。近年来,各类高校腐败问题确实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点。

“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侯端敏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最新公布的高校官员“落马”消息。2015年前三个月,该网站已7次对外通报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涉及9人。

高校本应是教书育人的清净所在,缘何也成为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在震惊和感慨之余,亦不得不令人思索其症结何在。

七大领域腐败乱象相对集中

那么,高校中究竟有哪些“土壤”和“水域”受到了腐败较为严重的侵蚀和污染?

从已公布的案例看,基建和采购领域历来是重灾区。

2014年12月11日,教育部召开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鲁昕披露,根据2012年度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统计,基建工程案件占到总数的24%。和社会上一样,高校基建工程领域中的“潜规则”充斥各个环节,包括招投标、发包分包、施工、验收、预决算和工程进度款预付等。

2015年1月12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接连拿出两组证据,证明周文斌在南昌大学新校区工程承建中,收受两家建筑公司贿赂共计人民币790万元、港币30万元。

再以连续倒下多个官员的临沂大学为例:2014年8月22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公布,临沂大学建筑学院原党委书记朱运才和费县分校原党委书记李琳因为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这两人和之前因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原副校长李富山,均在临沂大学基建工程领域担任过要职。据媒体披露,这三人被查与在基建工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脱不了干系。

在高校物资采购领域,从教材、实验器材的购买到后勤方面食物、宿舍卧具采购,等等,见诸报端的腐败案例同样也有很多。比如,华北电力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国际交流中心原副主任李克忠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在2007年下半年至2013年3月间,骗取学校食品采购款13万余元,侵吞餐费6.5万元。

有研究表明,除了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也是高校腐败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记者,这七个领域的教育行业特征最为明显,教育资源最为集中。

权力集中监督偏软是“病根”

高校腐败易发高发,根源何在?让我们看看中央巡视组对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把脉问诊”的结果。

巡视组在给人民大学的反馈中建议:“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高度重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对复旦大学存在的一些问题,巡视组指出:“根源在于没有真正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问责不严。”

湖南省湘西州委党校廉政法学与廉政指标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剖析:一方面,高校有其相对封闭性,容易形成“小圈子”;另一方面,许多高校的级别和所在地方是平级或者还要高些,容易造成监管困难,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从校内看,行政化严重,权力集中,对权力运行特别是重要岗位、重要领域的权力运行缺乏有力的制约与监督;从校外看,一些人认为高校是“净土”、是“象牙塔”,高校领导与老师知识多、修养高、自律严,对高校正风反腐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对高校干部的监督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一面。

梳理近几年各地查处的一些高校腐败案例,可以印证上述观点——

在2009年至2013年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查处高等院校职务犯罪案件76人,这些人大部分是学校领导和中层负责人。2014年12月10日,湖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通报的12起典型反腐案例中,包含了5起高校腐败案件,6名负责人落马。这6人要么是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么分管财务或基建。

北京市委在2014年的第二轮巡视中发现,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两所学校的违纪违规问题较多,党委、纪委或求稳怕乱、置之不管,或查处不力,一些问题听起来都令人难以置信,诸如个别干部涉嫌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处级干部,党委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够,多年来未查处过一起违规违纪问题,等等。

做好“破”与“立”两篇文章

“象牙塔”里是书香之地,岂容“老虎”、“苍蝇”肆意横行!

面对高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现状,作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堵漏洞,一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正风肃纪;另一方面“零容忍”反对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直刺贪腐“虎”“蝇”。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出台有关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文件10余项。比如,针对“两个责任”落实,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着眼于顶层设计,出台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同时,对以中国人民大学违规招生为代表的49起违规问题和案件进行查处,4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1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4人受到谈话提醒和组织处理。

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和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也得到进一步加强。2014年,教育部对山东大学、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传媒大学等8所直属高校以及直属单位进行巡视。对75所直属高校自2011年以来的信访件,教育部相关部门在这两年也进行了大起底,建立起信访数据库和集中审查机制。

注意“问题导向”、坚持“靶向治疗”,这是让高校反腐败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的有力抓手——

针对基建领域腐败高发的积弊,教育部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紧紧抓住规划、决策、招标、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在2014年高考招录期间,教育部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专项检查,对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录取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对个别省份“点招”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保持治理高压态势。2014年12月17日,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工作,明确和细化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助力教育的清廉和公平。2015年1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继续将此列入工作重点。

目前,教育部正在推进直属高校在二级党组织设立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人、财、物资源和权力比较集中的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等单位,二级纪委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对院系等教学科研单位,二级纪委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科研经费使用等工作的监督;在机关单位,对应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主要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督。(记者陈全)

落马校长:我奋斗了一辈子

存款不到200万,同学都是千万富翁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财经网

2013年以来,四川省各级学校中已有98人因腐败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其中包括多名高校领导干部。高校腐败案件频发,在四川省纪委查办的重点行业腐败案件中居于首位。本应是进行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的“象牙塔”,却为何无法抵挡权钱交易的侵蚀,而成为腐败高发区?在下面这些忏悔录中可窥见一斑。

高层次人才也能“高规格腐败”

张忠元,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范昕建,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据检察机关指控,二人在2006年至2012年之间,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财物共计1280万余元。目前二人已被提起公诉。

曾黄麟,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曾是神经网络研究方面的专家,也是该领域在国内的领军人物。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期间,曾黄麟先后在学院的工程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收受贿赂共计353.5万元。2014年6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苏智先,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2004年至2012年期间,在学校新校区扩建中多次批条子、打招呼,先后收受现金860万元。该案涉及学院多名中层干部,涉案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案发后,四川省纪委责成该学院重新审计涉案工程,仅核减资金就达1.78亿元。2014年2月8日,四川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苏智先犯受贿罪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张忠元:在高校当官没有更多实权,既不是官,也不是僚,只不过相当于封建社会时期的“品”而已。因此,总是想把这种虚名与实惠结合起来。正道不行就走歪道,把权欲变为对利益、金钱占有的欲望,从而走上重大经济犯罪的道路。

总是把社会负面消极的东西看得太多,想得过重,自己丢掉了做人的底线,反而还认为天经地义、理直气壮,用流氓理论、强盗逻辑为自己的无耻与荒诞辩护,为自己的心虚与理亏壮胆,但最终必然是受到党纪和法律的严惩,为自己的罪孽埋单。

范昕建:从1994年11月党组织派我到宜宾筠连县任科技副县长,到2005年6月成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10年间组织上一直把我作为“四川省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但我没有正确对待和珍惜。18年间我从没有参加过组织上安排的任何一次党校或行政学院的脱产学习,平常又以忙为由不加强个人的学习,逐渐产生了骄傲自满和享乐主义的思想。

曾黄麟:在我的脑袋里,总有一个“攀比”和“贪”字在作怪。我以前还公开说过,我的博士同学中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在国内还是海外,没有一个人不是千万富翁。而我奋斗了一辈子,夫妻俩合伙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万元。

自从当上领导之后,结交的人多了,出入于一些形形色色的社会场所,贪图享受的思想开始蔓延泛滥,以前单纯的学者思维和品性被冲击殆尽,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更是被抛之脑后。在花花世界中,立场不坚定,不辨真善美与假丑恶。事实上,我以各种方式收了钱,还认识不到自己是在收受贿赂,这是贪欲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高校基建:一任性就放肆,一插手就堕落

近年来,各地高校相继迎来大发展、大投入时期,一些高校物资采购和后勤服务资金动辄上亿元,大学城的建设投资更高达数十亿元。一些主管基建的高校官员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高校腐败问题在这一领域集中显现。

张忠元:口里讲反腐倡廉,干的却是腐败勾当。对涉及人财物的部门和高层岗位人员,甚至包括校领导,我都注意谈话,提出要求,对自己却放任、放纵、放肆。在工程项目上来者不拒,甚至连人际关系还不清楚,就敢安心收受。不管金额大小,都敢通吃,也没有想过能否为其办事,也不推辞,没能给别人办成事也心安理得。

范昕建:最初在一些蝇头小利上尝到甜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就像染上毒瘾一样,与社会上各种唯利是图的商人从吃喝逐渐演变为权钱交易。

我插手了一些基建工程项目,谋取了私利,以至于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几年来乱象环生,一些中层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较为普遍,校风受到影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我校一批干部被查处,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苏智先:我作为学校班子的班长,从2009年学校建设工作开始,就被蜂拥而至的金钱利益攻破,冲昏了头脑,进入了怪圈,走向了邪路。另一方面,对家人也没有管好。我的家人在与一些部门接触过程中,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在一些不该家人参与的场合也参加了,而我没有及时阻止或者阻止不力,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独揽大权: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落马

随着高校自主管理权的扩大,权力封闭运行的趋势也加大。强势的校领导藐视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群英会”变成“一言堂”,权力过度集中,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机制缺失,尤其是基建部门权力大且缺乏应有的控制,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温床。

苏智先:2007年在一项融资过程中,由于对行业不熟悉,对政策不熟悉,对招商引资风险评估缺乏意识,前期调研工作也不深入,只凭拍脑袋去做事,给学校带来了很大损失。

曾黄麟:在新校区建设中,我没有坚持凡事先在党委会上讨论、汇报,常常由基建委员会代替党委进行决策,而且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导致监审不力,学校的发展、建设出现问题。我认为自己是学院的法人代表,权力欲望膨胀,集学校的权力于一身,成为行贿受贿的关键人物,成为违反党纪国法、污染清净校园的罪魁祸首。

记者后记

高校腐败不仅对科研发展不利,对人才培养、学风校风也会产生巨大伤害,是对教育公平、公民受教育权的变相侵蚀。采访中,有反腐专家呼吁,应当从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改革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高校的外部审计和监督,将高校置于社会监督与法定监督之下,并加快建立高校财务公开制度,让象牙塔多晒晒阳光。维护高校的风清气正,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让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公开健康运行。

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违纪案透视:

课题组私设小金库 高价买豪车

2015-04-0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4月6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石志勇)由于违反财经纪律、对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混乱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西安理工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刘丁日前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私设小金库,高价买豪车,发过节费,分购物卡——“刘丁课题组”科研经费违纪案暴露出学术界“吃”科研经费的“潜规则”。

用企业“返还”款私设小金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刘丁从2004年9月开始担任西安理工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陕西省纪检部门查实,刘丁作为西安理工大学某课题组负责人期间,课题组利用合作企业返还款设立小金库,涉及资金达179.26万元。

陕西省纪检部门调查显示,2004年至2006年,“刘丁课题组”通过西安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公司(西安理工大学出资组建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与西安某企业签订了外委加工合同,由该企业为课题组加工电控柜、可控硅、电容器等。从2004年至2006年间,双方先后签订合同24份,合同价款共计1031万多元。

合同期间双方商定,“刘丁课题组”预付货款转到合作企业后,合作企业给课题组返还一些学校财务无法报销的费用。课题组负责人李某向刘丁汇报后,刘丁予以默许。此后合作企业将返还款共计179万元交给李某,李某将此款项存入自己和课题组另外一名成员的银行卡和存单。这笔资金直到2014年12月才被上缴学校财务,本息共计179.26万元。

挪用资金购买豪车记于个人名下

“刘丁课题组”在违规用“返还”资金设立小金库后,竟违规用小金库钱款购买价值近7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同时课题组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混乱,科研经费被用多种方法挤占挪用。

据陕西省纪检部门查实,刘丁于2011年4月间授意李某用课题组资金购买一辆价值68.99万元奥迪A6轿车,用于课题组接待和项目业务接待。由于课题组不是独立法人单位,无法办理牌照,该车登记在刘丁个人名下,对此刘丁予以默许。后来由于审计部门对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进行审计后,刘丁于2014年10月自己掏钱将车买下。

科研人员“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经费”

相关调查显示,“刘丁课题组”还存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混乱的问题。2012年和2013年间先后多次用管理费和科研经费购买购物卡和食品用于过节发放,此外课题组人员还用无关的火车票、飞机票报账,冲抵课题调研费用。

西安某大学一位科研人员告诉记者,“吃喝拉撒睡,全都靠经费”成为科研人员圈子里半真半假的玩笑话。一些科研人员平时把主要精力放在跑项目和课题上,依靠或明或暗的办法取得大笔科研经费再进行套取。

近年来,科研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去年10月,科学技术部党组通报,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已有8人被查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治理科研腐败,需要对科研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改变由行政部门主导科研经费配置的制度,由公益的科研基金会负责国家课题、项目资助。与此同时,成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按学术原则、学术标准进行评价,从而防止各种行政、利益因素干扰课题评审。此外,还应建立大学、科研机构必须公开财务信息的制度,将包括科研经费在内的财务收支信息,及时向师生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实现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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