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开栏的话: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自今日起在本版开设“学习贯彻《条例》·解疑释惑”专栏,约请有关部门,就各地党员干部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执纪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结合《条例》进行详细解读,敬请关注。
答:关于下属非工作时间“去帮忙、招呼客人”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对于那些明知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仍“去帮忙、招呼客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由于下属属于领导干部的管理对象,领导干部如果收受了下属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者消费卡,即构成《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纪行为;下属如果给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或者消费卡,违反《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应当依照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本报编辑部
上一条: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专访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
下一条:如何准确把握新《条例》溯及力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