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记者
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全覆盖。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
问:《方案》的出台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请您谈谈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意义。
答:全面从严治党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协调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重要形式,其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方案》体现了党章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创新成果。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加强派驻监督,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方案》的出台,表明党中央关于派驻全覆盖的决策部署开始全面实施,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派驻机构全覆盖体现了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派驻机构建设,在1982年党章中就明确规定中央纪委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章赋予中央纪委的重要职责。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不懈努力,我们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终于实施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把党章要求付诸实践,把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进一步提高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化水平。
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关键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过去,中央纪委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驻,也没有向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派驻,有的行政机关也没有派驻,党内监督还存在空白地带,而有的空白恰恰是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部门。2014年底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确定了派驻机构改革的路线图。2015年1月,经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迈出了派驻全覆盖的重要一步。现在,《方案》的出台,把党内监督真正覆盖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向全党全社会昭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派驻机构全覆盖是以上率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必须对党绝对忠诚。事实表明,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也非净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同样严峻复杂,同样存在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上行下效,上率下行”。加强派驻机构建设,首先就要抓住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这个关键,以严明的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按照《方案》要求,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要以上率下,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作出榜样,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当好表率。把中央和国家机关38万党员管好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最好的示范。
问:我们注意到,《方案》加大了综合派驻力度,通过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实现派驻全覆盖。请具体谈谈有哪些亮点。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态度坚决、立行立改,成效明显。深化派驻改革,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强化监督职能,真正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方案》充分体现了“创新”的理念,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加大了综合派驻力度。在47家派驻机构中,20家为单独派驻,27家为综合派驻,综合派驻约占派驻机构总数60%,负责监督119家单位。
2015年年初新设的驻中央办公厅纪检组等7家派驻机构,其中5家实行综合派驻(归口派驻)。实践证明,综合派驻效果很好。综合派驻“吃一家的饭,管几家的事”,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同时,综合派驻立足内部挖潜、整合机构、盘活存量,坚持内涵发展。与改革前相比,派驻监督覆盖单位增加80多家,派驻机构数量反而减少5家,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
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充分显现出改革效应。中央纪委将对综合派驻机构加强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联系服务,综合派驻机构要勇于探索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把组织制度创新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问:请问在贯彻落实《方案》过程中,如何真正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
答: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一个单位的党风党纪出了问题,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两个责任”,形成合力。
一方面,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委(党组)要发挥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守住纪律的底线,层层传导压力。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在干事上勇于负责,更要在管党治党上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对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另一方面,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准才能责任清。中央纪委与派驻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与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都是中央纪委派出的机构,工作上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派驻机构要牢记使命,明确职能定位,结合深化“三转”,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创新工作方法,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三是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司局级以上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问题就要盯住,该查处的就要查处,该问责的就要问责。派驻机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同样要追究责任。
问:实现全覆盖后,对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请谈谈中央纪委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派驻全覆盖以后,中央纪委将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强化对派驻干部的监督管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在选用标准上,严格贯彻《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真正把那些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监督的好干部选任到组长岗位上来,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在职责分工上,纪检组长不能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心一意干纪检工作。在干部培养上,加强教育培训,使派驻干部提高素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坚持全面统筹、畅通渠道,加大交流力度,让派驻干部得到多岗位锻炼。在管理监督上,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履职能力,防止“灯下黑”。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将用铁的纪律领班子、带队伍,激发正能量,为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实现派驻全覆盖,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中央纪委已经作出示范,省一级要联系自身实际赶紧跟上。只要我们把绘就的蓝图一干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就一定能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贡献。(本报记者)
上一条:“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多处提出“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如何界定“不明真相”?
下一条:领导干部家里办红白喜事,作为下属,可不可以在非工作时间,去帮忙、招呼客人?按照当地风俗随礼,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