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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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两部法规出台之后受到了非常大的关注,在学习贯彻过程中,有很多读者给我们发来一些问题。我们整理了几个有代表性的,请您帮着解读和回答一下。比如,有读者问: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有关超计划生育的一些处分条款,这是不是意味着对党员在计划生育方面的要求松绑了、比原来更松了?

     发布日期:2016-04-17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广大党员都应自觉遵守、执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将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若作了相应修改,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也是“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也要严肃执行。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超计划生育的处分条款内容,主要考虑是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既然国法已有规定,党员就应当模范遵守。《条例》不再重复规定,绝不意味着对党员在遵守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面的松绑。如果党员违法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的,仍然要按照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予以纪律处分。

上一条:记者:《条例》中有17处提及了“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条例》通篇是对所有党员的纪律要求,这17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是对领导干部这一特定主体规定的条文?

下一条: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修订后的《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行为都作了哪些处分规定?